根据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14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4年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A.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中国新闻奖、国家级“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级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国家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不含集体奖项);
B.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省级记协新闻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一等奖1件或二等奖3件及以上的(不含集体奖项);
C.符合湖州市人才新政4.0规定D类人才及以上的;
5.户籍不限;
6.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7.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岗位要求等条件。
上述人员中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2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岗位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
其中文化产业营销岗位文化产业范围界定按国统字〔2018〕43号《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文化核心领域,即: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7月29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下载南太湖号APP,登录南太湖号APP首页报名通道,实名注册账户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将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上传。若未按以上规定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所需佐证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记者证或编辑记者资格证书;④职称证书;⑤各类获奖作品证书;⑥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⑦文化产业营销岗位工作经历须提供由本人签约文化产业核心领域经营类5个年度的合同,每年不少于1份。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7月31日17:00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开展资格初审。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7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太湖号APP首页报名通道进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统一在面试(技能测试/专业评审)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对象(其中广电技术、文字编辑(夜编)、新媒体美编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列入考核对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营类合同可只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以上情况,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分批分类进行。考核日期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一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涉及岗位为文字记者(编辑)A、B: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等,增加复试环节。
第二类:采取专业评审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涉及岗位为广电技术、文字编辑(夜编):
专业评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专业评审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评审成绩现场公布。专业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评审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评审成绩高的为先;若专业评审成绩也相等,增加复试环节。
第三类:采取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涉及岗位为摄影摄像记者、新媒体美编:
(1)技能测试:
A、摄影摄像记者采用现场画面素材采集或拍摄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摄影摄像能力。
B、新媒体美编采用现场策划设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新媒体美编能力。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结构化面试对象。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等,增加复试环节。
第四类: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涉及岗位为文化产业营销: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评审。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综合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综合面试成绩也相等,增加复试环节。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公示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所在岗位、工作业绩确定薪酬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南太湖号APP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3.本次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新闻传媒中心反映。
5.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572-2399799、239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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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