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湛江市赤坎区委巡察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赤坎区委巡察办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聘用人员按照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健康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纪律处分以及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与赤坎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赤坎区委巡察机构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构成回避情形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而服务年限未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形式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赤坎区海园路20号)
4.咨询电话:0759-8208193
5.须提交报名材料
(1)《赤坎区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证件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5)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或现工作单位出具在本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
(二)领取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应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总成绩由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各项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由行测和申论组成,笔试成绩按100分计,时限为120分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比例时则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顺序;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不足1:1比例时则按实际体检和考察人数)确定。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者应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核。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期满视工作表现进行续聘。获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等问题而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两年内可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中共赤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