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依法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非营利法人。达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其日常事务的常设执行机构,现因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热爱仲裁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9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29日后出生);
(六)不予招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财务人员
1.招聘人数:财务人员1名
2.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仲裁费收费工作;
(2)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日常开支工作,严格执行现金管理、银行结算和报销程序;
(3)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及仲裁员报酬,申报员工及仲裁员个人所得税;
(4)其他应当由财务人员完成的工作。
3.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相关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仲裁办案秘书
1.招聘人数:仲裁办案秘书1名
2.岗位职责
(1)负责推广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2)协助仲裁庭起草各类法律文书;
(3)负责立案、审理、送达、归档等仲裁辅助性事务;
(4)负责优化完善本会仲裁相关流程和制度;
(5)其他应当由仲裁办案秘书完成的工作。
3.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也可报考;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达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附件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dzzcwyh@126.com。
2.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日17:00截止。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须提交
(1)填写好并且已粘贴好照片(6个月内1寸免冠彩照)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有职称、资格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4)其他荣誉获奖材料。
(二)资格初审
经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质和工作经历等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谈、面试。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其他资料原件。
(三)面谈
当报名人数超过1:10增设面谈环节,进入面谈人员按照短信、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谈。面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适应的逻辑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满分100分。
(四)面试
如若增设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若报名人数未超过1:10则将按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人数全员安排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短信、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照总成绩顺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地点和时间自定,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本会对新聘人员实行上岗试用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待遇的80%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谈、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达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