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网店商家和消费者的纠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为了十元三副的耳钉,买卖双方竟闹到了法院!
据了解,2023年1月,安徽淮南的祁某花了10元在李某的网店下单购买了三副耳钉,祁某收到货后,以不想要了为由在平台申请“仅退款”,平台自动退款,但祁某一直未将这三副耳钉退货。李某在平台上给祁某发消息沟通,希望祁某将商品退回,但祁某始终不予理睬。
李某非常生气,他指责祁某就是想“白嫖”占小便宜。一气之下,李某以自己为原告将祁某诉至法院,要求祁某赔偿货款、材料费、误工费、调档费共1136元。
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李某虽然是店铺的实际经营者,但是在法律上并不能作为适格原告起诉,应该以在电商平台上注册的某某饰品公司为原告进行起诉。
对此,李某表示,想重新以饰品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是自己远在浙江义乌,单程就有五百多公里,多有不便,又不想线上调解该案件,他生气又为难:“法官,我从义乌过来,开车开了快八个小时,就是想讨回公道,我们开店做生意不容易,祁某这样做分明就是看我们商家好欺负,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然而,祁某接到法官电话后也很生气,觉得自己并没有错:“我不是故意退款的,那是因为收到货之后我觉得耳钉的质量不好,就和卖家联系说我想退货,但是卖家一直不理我,耳钉质量和图片上差距很大,我认为他这就是强卖。”
为了不让矛盾升级,法官分别听取了二人阐述的事情经过,真相也浮出了水面。
原来,祁某在收到货后确实联系了店铺的客服,但是客服没有及时回复,祁某就申请了“仅退款”,因祁某在电商平台上信用良好,平台开启了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秒退款。之后李某发现了祁某仅退款未退货,遂从平台上和祁某联系,祁某看到消息后觉得是客服先不及时回消息的,为了出一口气,所以自己也不回复。就这样,李某认为祁某想“白嫖”耳钉,祁某认为李某想“强卖”,结下了深深的误会。
弄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法官对二人进行了劝解:“作为消费者,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心里确实不舒服想退款;作为商家,经营店铺不易,且涉案的耳钉价格确实不贵,利润很低。这件事情,你们都有做得不合适的地方,双方各自退一步,心里不要有这么大的气,为了区区的十元钱,气坏身体不值当。”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二人互相道歉并签署了和解协议。该案件以原告主体不适格驳回了李某的起诉。矛盾解开后,李某满意而归,没有再次起诉。